咕咕嘎嘎!《明日方舟:终末地》小企鹅风波:当“缝合梗”遇到AI,一场二创圈的“版权圈地”闹剧
如果说《明日方舟:终末地》公测以来最出圈的形象是谁,那恐怕不是剧情里任何一位正经干员,而是一只在雪地里摇摇晃晃、只会喊着“咕咕嘎嘎”的Q版小企鹅。

这个由玩家社区脑洞大开、借助AI工具生成、并缝合了《BanG Dream! It's MyGO!!!!!》高松灯配音梗的“企鹅版女管理员”,在各大平台斩获了千万级的播放量。然而,在这场全民狂欢的背后,却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维权”闹剧:一位较早利用AI生成该Q版形象的二创作者,竟试图将其“据为己有”,不仅主张自己拥有该形象的版权,甚至向其他制作类似企鹅视频的同人作者索要“授权费”。
最终,在全网的质疑声中,该作者发布道歉声明并放弃了版权主张。
这起短暂的“翻车”事件,不仅撕开了AIGC时代同人圈(二次创作)的遮羞布,更将一个直击灵魂的法律问题摆在了所有人面前:当大家都在利用官方IP和AI工具“借鸡生蛋”时,谁给了你向同行收“过路费”的权力?
一、 现象:从社区造梗到千万播放的AI企鹅狂欢
“凑企鹅”的诞生,是一场典型的互联网模因(Meme)裂变。
起初,玩家们发现《终末地》女管理员的服装配色(深色燕尾服外套、白色内搭、黄色袖章)以及某些略显笨拙的动作,神似企鹅。随后,有创作者将《MyGO》中高松灯魔性的“咕咕嘎嘎”音频提取出来,配在了女管身上。
真正让这个梗“核爆”的,是AI工具的介入。某位UP主(以下简称“首创者”)利用AI文生图或视频模板,将女管的特征提取,直接生成了一只穿着企鹅睡衣的Q版小人。这只小企鹅保留了官方原设中极具辨识度的颈部拉链、面具、发型和发饰,配合AI视频模板中那些护食、撒娇、发疯的动态效果,瞬间萌化了无数网友。
很快,大量的二创作者涌入,他们套用类似的AI模板,创作出了《终末地幼儿园》等一系列连载视频,将“小企鹅”彻底打造成了《终末地》名副其实的“民间看板娘”。
二、 冲突:一场反客为主的“套娃式”维权
矛盾的引爆点在于利益。
随着小企鹅形象的爆火,这位首创者起初对大家的“跟风”持开放态度,允许甚至欢迎其他网友免费使用该形象进行视频和图片二创。然而,当流量彻底爆发后,他的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认为,既然第一只Q版小企鹅是他(用AI)跑出来的,那么他理应拥有这个形象的“版权”。随后,他不仅公开宣称已为该形象申请版权,更试图将其推向商业化——他开始寻求与商家合作,并要求:如果有人使用这个形象进行商业用途(如制作实体商品赚钱),必须经过他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分成或“形象授权费”。
这种从“免费共享的同人二创”突然摇身一变成为“商业版权方”的行为,在同人圈无疑是丢下了一颗深水炸弹。其他二创作者和玩家愤怒了:“大家都是拿鹰角的角色二创,甚至你的创意都来自于社区,凭什么你能拿着它去和商家合作收钱?”
三、 法理剖析:为什么“收钱”必然翻车?
要理解首创者为何翻车,我们必须剥开这层层嵌套的法理逻辑:他在哪个环节越了界?
1. 独创性的海市蜃楼(你真的拥有“这个形象”吗?)
首创者最大的错觉,在于混淆了“对特定图画的版权”与“对某个形象/创意的垄断权”。
根据《著作权法》中“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
- 思想(梗)不受保护:把《终末地》女管画成小企鹅,这是社区共同讨论孕育出的“创意”。
- 具体的表达受保护:首创者通过设定AI提示词,生成的那张特定构图的静帧图,如果体现了足够的智力投入(参考北京互联网法院“李某诉刘某AI文生图第一案”),确实可能被认定为受保护的“美术作品”。
但是,这只小企鹅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缝合怪”。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除了“企鹅服”这个外壳和Q版比例,其核心的颈部拉链、发型、发饰全部照搬了鹰角的原设。当绝大部分辨识度来自官方,而“企鹅化”的创意又来自社区时,他这件作品本身的“独创性”高度其实非常微弱。
如果首创者仅仅是为了制止他人原封不动地盗用他生成的原图去注册商标或进行规模化牟利,他主张自己对这幅特定画作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或许还站得住脚。
但问题在于,首创者试图将其权利范围无限扩大,直接垄断“企鹅化女管”这个形象概念,进而向那些利用类似工具套模板制作视频的同行索要授权费,这就陷入了不可调和的法理困境。
2. “形式侵权”背后的“底线僭越”
事实上,在后续爆发的海量二创视频中,许多UP主并非“从零开始”用AI重新生成一只企鹅,而是直接提取并使用了首创者原图的核心美术特征(如特有的比例或服饰细节纹理),将其导入AI视频模板生成了新的动作动画。
在形式上,这种未经许可直接搬用带有特定细节的模型去生成新作品的行为,确实可能侵犯了首创者对那张特定“演绎作品”的改编权或复制权。首创者如果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或在视频下署名,在同人圈的语境下,也是合理的维权诉求。
但他错就错在:他选择了伸手要钱,甚至寻求商家合作。
这就是这场闹剧最致命的法理死结:演绎权的反噬。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这只带拉链的小企鹅,其灵魂和骨架依然是鹰角《终末地》的女管。首创者拿着这个“混血”形象去向别人收“授权费”,本质上是在未经鹰角网络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售鹰角游戏角色的衍生商业授权!
这就好比:你借了鹰角的布料,参考了社区的裁缝图纸,做了一件企鹅睡衣。现在别人也想用这块布料做同样的衣服,你居然跑去收别人“款式专利费”。这不仅荒谬,更是直接侵害了布料主人(鹰角)的商业化权利。
四、 结语:AIGC时代的同人边界与“开源”精神
同人圈的繁荣,建立在游戏官方“默示许可”的灰度空间里。绝大多数游戏公司(包括鹰角网络)都发布过同人创作指引,其核心底线永远是:鼓励非商业化的分享与热爱。
大家都在这个“公共创意池(官方IP+社区梗)”里自由舀水。然而,AI工具的普及极大地降低了“造物”的门槛,也轻易地放大了某些人“圈地收租”的贪婪。
这位首创者的翻车,给所有AIGC时代的“剪刀手”敲响了警钟:利用AI将一个起源于社区的梗具象化,并不意味着你获得了对它的独裁权。
同人创作的本质是“为爱发电”的分享豁免,而不是拿着官方的IP当做自己牟利的筹码。维护“创意公地”的纯洁性,不去触碰“商业化授权”的红线,才是二创圈真正的生命力所在。否则,这种反客为主的“收过路费”行为,必然会遭到整个生态——其他创作者、玩家社区乃至官方的双重反噬。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三条。
-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AI文生图侵权第一案”民事判决书。
- 鹰角网络《明日方舟:终末地》官方同人创作指引。
- B站、TapTap等平台关于《终末地》企鹅管理员事件的相关讨论与UP主道歉声明。